【Lease vs Rent】租的不一樣?

要注意!
很久很久以前,是的,很久很久以前,有同學說這個「租」(leaserent)不是一樣嗎?所以寫財報時,就按心情,一下用lease,一下用rent

會有這樣的混淆其實很正常。畢竟大部分的字典(包含英文字典)都沒有特別明確就兩者的差異做解釋。

基本上,lease做名詞時是可以是租約的意思,也可代表所被出租的物件和財產(例如:土地、廠房)。做動詞時,就是大家知道的「租」的意思。

話說,這「租」是租給別人,還是跟別人租,按表面的意思,不免令人困惑(尤其是勞累了一天,頭腦不輪轉的時候)。

這時,介系詞(記得嗎!它們其中一個共用是用來表示方向的)tofrom就很重要啦!例如:lease to(出租給誰)、lease from(跟誰租)。當然這邊或可用其他文法的方式更進一步說明,但為求不要讓大家在一日辛勞後,頭痛病發作,這邊就先不做深入討論。

另外,美國IRSInternal Revenue Service)裡所提到的lease inlease out(並稱LILOs)也是將lease相關的這兩類交易做進一步的釐清。

Rent做名詞時,意思是「定期繳交的租金」。動詞則為「定期繳租金以使用某物件」。

雖然乍看之下,leaserent差異不大,但關鍵就在於「定期」的部份。當然有些同學會說,兩者不都是隔一段時間就要繳租嗎?

的確,但差別就在於「間隔」的長短。

基本上,rent是指「每月」繳租,lease大概可就年繳的概念來思考。

就法律的觀念來看,應該使用lease或是rent,端視於這個文件更新的頻率。

例如,所謂的Lease Agreement是指在擁有物產人(房東或汽車經銷商或出租人)和想要使用該物產的人(房客或承租人)之間的法律文書,用以說明支付數額以及付清時間。其可為一長期協議,不需要每個月都寫一遍,有效期可以是六個月或一年以上。

簽訂的雙方就支付多少款項以及其他責任達成協議,由雙方簽字,至協議所述期間結束。約滿可選擇續約。

另一方面,rental agreement並不是一個長期合同,一般係指一個月,然後每月更新。這即代表雙方可以在每個月底改變協議的條款(比如:每月漲房租就是這類型合約的衍生物)。

rental的概念下,一般而言,支付租金(房客)的人可以不受懲罰地遷出,或者收取租金(房東)的人可以告訴房客搬出,再租給其他人,對雙方的約束力較弱。

所以如果你是租賃房屋或其他物品的人,lease agreement能保證你的利益在一定時間內不受影響,因為在租賃期結束之前,支付金額不能更改。

說到這,就財會上對lease的處理方式,可就IFRS 16做研究。而這也是為何財報上比較常見的是lease而非rent。

這邊希望能幫到大家,也請大家告訴大家,彼此分享喔~

#請加入粉絲專頁喔~你的英文事務所粉絲頁
#lease跟rent有差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