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信大家遇到商用英文寫作時,都有看過以下兩種日期的寫法:
1.
December
31, 2016
2.
31
December 2016
但一時也說不上來對或錯。總之被editor打槍,改就對了。
但說真的,這不是對錯的問題,而是「風格」的問題。
啥風格?
基本上,選項一,是美式風格。選項二,是英式風格。如果你今天採選項二而被改成選項一,並不是你錯。相對的,要先檢查整篇報告,是否大部分均採美式寫法。如果是美式寫法,那麼被改也就是無可厚非的事了。又因四大事務所,大抵上均以美式風格為主,所以大家在寫的時候,還是建議以美式寫法為佳。
這樣清楚了嗎?可以的話,也請大家告訴大家